第四十八章 过堂-《越国权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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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下跪之人,姓甚名谁?哪里人氏?还不速速报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叫武忌,烈阳人氏,今年十七岁,已经娶妻,父母高堂都健在,身体安康……”武忌也不管那陈知县问没问,自顾自的说着。

    “住嘴!老爷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,没问的不必回答。”一边的师爷出言制止武忌。

    “我来问你,你可认得身旁所跪之人?”陈知县指向一旁跪着的屠三。

    武忌看着屠三,点了点头,少顷,又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武忌这番操作就让人看不懂了,一会儿点头,一会儿又摇头,这到底是识得还不识得呀?

    “认得还是不认得,说清楚。”师爷在一旁提醒武忌。

    “要说认得,是因为刚才在葛家酒肆,我亲眼见他殴打酒肆掌柜的。要说不认得是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叫土三,还是瘪三,还是猫三狗四的……”武忌借机调侃屠三。

    “公堂之上休得胡言乱语,藐视公堂小心杀威棒侍候。”陈知县对于武忌的言行颇为恼火。

    “那我问你,你与屠三的随从发生斗殴,致其重伤昏迷,这事不假吧?”陈知县继续问道。

    “斗殴?……”武忌张大了嘴巴,一副惊掉了下巴的表情,似乎受到了极度惊吓。

    “大人!就是他,把我的兄弟打得重伤不起,小的是亲眼所见,还请大人为小的兄弟们做主呀!”

    “苦主已经在公堂上当众指证于你,你还要抵赖吗?”陈知县言道。

    “县尊大人,我冤枉呀,我当时连一根手指都没有动,何来的斗殴之说?还请县尊大人明鉴。”武忌据实而答。

    “大人,就是这个少年动手打伤我的兄弟,我身后的随从都可以做证。”屠三颠倒黑白,言之凿凿的说道。

    屠三身后跪着的五人也都随声附和:“对,小的们可以作证”。

    武忌心中冷笑,这分明是要诬告。

    “证人证言都在,你还有何话说,还不从实招来,免得受皮肉之苦。”陈知县对武忌威逼利诱。

    “县尊大人,自己人可以作为证人吗?如果可以的话,我可以找出一大堆证人来证明,是屠三自己动手打伤他的随从的。”武忌侃侃而谈,并不因陈知县的话而畏惧退缩。

    “好你个刁民,还敢在这胡说八道,据不交待自己伤人恶行!”陈知县被武忌几句话给噎了回来,立时恼羞成怒,大喝一声:“来呀!,大刑侍候,先打他二十棍子!”说话间,从令筒之中抽出二支红头签,抛向公案之前地面。

    武忌一瞧,这陈知县连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不问,只听那屠三一面之词便认定自己出手打伤了屠三随从。要说不是故意袒护屠三,让武忌如何能信。

    左右衙役作势便要上前架上武忌行刑。

    武忌一瞧,这是要动真格的了,自己只能亮明身份了。可官服印鉴,官凭牒文全在客栈之中,空口无凭恐难取信于人。突然想起来随身的“京缉署司”腰牌,这个倒可以派上用场了。

    想到此处,武忌缓缓站起身形,从怀中掏出一块巴掌大的铜质牌子来,冷笑道:“陈县尊,本官这有个物件,请您过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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